8月6日,河北省公安厅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举行了全省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协议签约仪式,河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史贵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赵惠福参加签约仪式。服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惠及河北省7万公安民警的保险服务项目正式启动。 据史贵中介绍,公安民警时刻战斗在一线,是典型的高风险群体,“天天有牺牲,时时有流血”是和平年代人民警察的真实写照。自1980年以来,河北省公安机关因公牺牲民警550余人,平均年龄只有40岁,仅2015年上半年,河北省公安机关就有8名民警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同时面对严峻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任务,广大公安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身体严重透支,在职病故问题也十分突出,仅2015年上半年,河北省就有22名在职民警病故,平均年龄45岁。这些民警的牺牲和病故,不仅是公安队伍的巨大损失,也给他们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家人深受精神打击,家庭失去了重要的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此次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出台新政,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约,为全国公安干警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这一新政的实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公安民警的深切关爱,体现了高风险、高补偿,高职业危害、高健康保障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牺牲病故和伤残民警的家庭负担,对进一步增强公安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6月30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安部举行了全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议签字仪式,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国180万在职在编的公安民警提供保险保障服务。此项目是中国人寿继开展全军和全体武装警察保险以来,承保的又一项具有重要社会影响力的政策性业务。根据保险协议约定,公安民警被评定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和病故、被认定为因公致残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获得最高27.5万元的保险金。 关于如何为河北省公安民警做好保险服务,赵惠福介绍,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作为中管央企,一直致力于将社会责任纳入公司发展战略,为公安民警提供保险保障是企业的职责所在,也是光荣的政治任务,公司一定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做好服务工作。公司服务网络覆盖全省、机构网点遍布城乡,下辖11家市分公司和170多个县(市、区)支公司(营业部),拥有95519客户服务专线、168个客户服务柜面、1800多名柜面服务人员和超过2万人的驻村保险服务队伍,优秀的服务能力毋庸置疑。此项目启动后公司将依托省、市、县三级机构的服务优势,指定具体部门和人员,专项负责全省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服务对接工作,切实履行合同要求和服务承诺,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高效的服务,切实为全省公安民警做好服务,确保每一名符合理赔条件的民警,都能按时足额享受到应有的保险保障。 (河北省公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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