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河北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实施意见,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8月12日,河北省司法厅邀请北京、天津两地司法局在张家口召开座谈会,就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进行研讨。北京市司法局局长于泓源、天津市司法局局长张铁英分别率领主要业务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张家口市委书记候亮等有关市领导也参加了座谈。 这次会议,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结合京津冀三地实际,研究制定了《京津冀司法行政工作协同发展框架协议》。该《协议》本着服务大局、合作共建、互利共赢的理念,以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以促进政策对接、实现资源融通、构建合作机制为抓手,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协作机制:一是建立管理协同机制,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监狱戒毒工作联动、社区矫正工作协同配合、区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方面的管理协同;二是建立服务协作机制,推进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搭建法治宣传平台等方面的服务协作;三是建立人才培养机制,探索建立统一开放的法律服务人才市场,推进三地司法行政干部交流;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研究制定三地信息化协同发展规划,实现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同时,会议还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京津冀地区监狱工作合作的相关协议》、《关于建立京津冀协调指导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协议》、《关于建立京津冀公证行业协同发展的协议》、《京津冀法治宣传区域合作协议》等四个相关配套协议,对京津冀三地监狱工作、律师公证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合作进行了具体规划。 会上,河北省司法厅穆思山厅长结合河北省工作实际,就深入推进三地司法行政工作协同发展,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更加科学的修订完善《框架协议》。全面摸清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需求,结合这次研讨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框架协议》的修订完善工作,保障出台的各项政策更加符合实际,让《框架协议》成为管长远、求长效的指导性文件。二是更深层次的推动三地工作对接协作。抓拓展,紧紧围绕《框架协议》确定的总体架构设计,推动与京津两地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协作,重点促进各业务领域的政策对接、资源融合及合作共建,推动实现司法行政各个业务领域与京津的全面对接。抓细化,统筹考虑三地协同发展的整体布局,根据部门、行业特征和区域发展实际,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逐项细化完善对接方案和措施,使出台的每项政策都有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抓长效,以三地深化合作为基础,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积极创新合作内容、丰富合作方式、搭建协作平台,定期开展信息交流和工作研讨,在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的基础上,从制度和政策层面建立起三地沟通联络的长效机制,实现京津冀司法行政协同发展的常态化。三是更高水平的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充分把握这次难得的发展机遇,积极推进三地在人才培养、业务协同等方面的合作共建,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思路、创新举措,把协议中的各个项目逐个落实,把协议从蓝图变为现实,用合作的成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保驾护航。 座谈中,北京市、天津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同志就推动工作对接、实现合作共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三地参会业务骨干也积极建言献策,促进会议达成了以下共识:司法行政部门要坚持服务大局,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三地工作协调与业务协作机制建设;坚持统筹推进,实现区域司法行政工作协同发展;坚持合作共建,全面服务区域整体功能定位,有效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河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穆思山 天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铁英 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超美 与会代表发言 与会代表发言 与会代表发言 (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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