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座谈会在唐山召开。会前,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童建明要求本次会议传达好贯彻好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好今后加强和改进我省侦查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部署好今年下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侦查监督工作任务。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顺应侦查监督工作新变化,依法履职,勇于担当,以侦查监督工作法治化、现代化为统领,全力做好各项侦查监督工作,推动我省侦查监督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唐山市检察院代检察长曲波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工作的法治化、现代化水平。要严格依法办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凡逮捕或者不捕的决定,都必须严格依据刑诉法,既不能出于某种原因人为放宽逮捕条件,也不能人为拔高逮捕条件出现应当逮捕而不逮捕的现象。要认真学习保定市检察机关办理王玉雷案件经验,坚决依法办案,公正行使逮捕权、监督权,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要严守证据裁判规则,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坚持全面、客观审查、分析、运用证据,既要重视有罪证据,又要重视无罪、罪轻证据。加强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对非法证据坚决依法排除。要严格把握逮捕条件,加强社会危险性的审查。健全完善社会危险性证明和双向说理制度,凡侦查机关(侦查部门)不履行证明责任,经审查不具备社会危险性的,要依法不捕。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提升刑事立案和侦查“两个监督”法治化、现代化水平。要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侦查活动监督重点要放在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和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等强制性侦查措施以及其他违法办案、严重侵犯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等突出问题上;对经立案监督后判处重刑的案件要深究有案不立的原因,看是否存在徇私枉法,对于插手经济纠纷和利用立案打击报复、谋取非法利益的要坚决纠正。健全侦捕诉衔接机制,加强监督和配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引导“两个监督”工作科学发展。要加强对自侦案件的监督,加强职务犯罪立案监督工作,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对逮捕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制度,促进提高职务犯罪侦查的法治化水平。会议就加快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机构建设,努力形成打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刑事犯罪的强大合力提出了具体要求。还就唐山等市检察机关先行试点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建设为全省推广积累经验作出部署。 会议由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铁力主持。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建国到会指导。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石家庄海关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会上,保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彭少勇介绍了依法监督纠正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错案的经验。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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