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经第22次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印发。国土资源部党组向各省级、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党委)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法治国土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制完备、职能科学、权责统一的国土资源管理体系,执法严明、勤政廉洁、敢于担当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法治统筹、公正文明、守法诚信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意见包括五方面内容,共二十一条。在总体要求方面,意见提出了法治国土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意见提出,把“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定位贯彻到全过程,把依法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重点,使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在完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体系方面,意见从严守立法原则、完善立法程序、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做好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就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意见就完善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法律体系、建立健全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的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等提出了要求。意见表示,配合立法机关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的修改,推进国家土地督察、不动产统一登记、土地利用规划等重点法规规章的制定。 在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权力运行和监督方面,意见从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加强国家土地督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就规范审批,意见提出,要及时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制定国土资源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收费清单和负面清单。就执法工作,意见就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立案标准、建立健全执法程序、推行公示制度、完善效果评价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执法司法衔接机制等提出了要求。 在健全普法教育和依法维权机制方面,意见从加强教育培训、开展普法宣传、健全依法维权和纠纷化解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每年的12月作为国土资源法治宣教月。 在加强法治国土建设的领导方面,意见提出,党组(党委)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将法治国土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确定合理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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