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资金周转难一直是我最发愁的事,现在用土地经营权证就可以从银行贷款,这可解了燃眉之急!”河北省平乡县河古庙镇董家庄村村民董丙坤,近日用620亩流转土地的经营权证书,从邢台银行平乡支行拿到20万元贷款,用来支出化肥、农药、人工等费用。 45岁的董丙坤2009年注册了农业合作社,按每亩400元的价格流转村民的土地,到2012年流转土地达1200亩。2014年初,董丙坤注册了弘神家庭农场,流转土地达到1860亩,每亩地承包费550元。 “1860亩地的所有成本支出一年需要180多万元,这对一个农民来说确实是个大数目。”董丙坤说,不过,流转土地经营权证可抵押贷款,解决了他的困难。 平乡县农工委常务副书记田俊海说,缺少有效抵押物,贷款比较难,一直是农业现代化、规模化发展的一个瓶颈。2014年,平乡县被农业部确定为河北省唯一一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整县推进试点县以来,这个县坚持“低成本确权、规范化流转、市场化担保”的改革思路,通过建立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中心、乡镇土地流转站、村土地流转服务点,提供土地流转、信息发布、流转合同规范和签证等工作,目前全县253个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已有163个村完成或基本完成确权。 据介绍,在确权的基础上,平乡县制定了抵押贷款扶持政策,健全产权收储、规避抵贷风险机制,农户或其他法人在不改变土地占有和农业用途的条件下,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土地经营权流转证都可作为抵押申请贷款,其地面附着物包括温室大棚、苗木果树、鱼塘、猪舍、牛棚、鸡舍等随同一并估价抵押。考虑到农业经营者的承受能力,在利率方面,作为试点的邢台银行抵押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低20%。同时,为解除金融机构后顾之忧,平乡县设立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促进了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实现了农民和金融机构双赢。”邢台银行小企业部副总经理赵英豪说,目前,邢台银行开辟了绿色通道,无需上信贷审查委员会即可为有土地经营权证的农民放贷。只要材料齐全,7个工作日即可发放到位。 平乡县农工委副书记霍新广介绍说,截至今年7月份,平乡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4家金融机构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共受理申请抵押贷款20笔涉及金额470万元,已发放11笔计150万元,还有9笔正在办理或审查中。(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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