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承德在宽城县召开现场推进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235”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越飞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宽城法院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形成了特色鲜明的“235”多元纠纷解决模式,即:加强司法审判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两级联动,发挥“人民陪审员、基层调解员、专业调解员”三类群体作用,建立“快速调处、全程对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一乡一庭”五大平台,促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更加便捷、灵活、高效,为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繁荣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今年4月该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50家“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之一,这一机制模式被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正式确立为全市社会体制改革项目。
王越飞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在当前形势下,建立并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势在必行。正如卫彦明院长所说的“河北地理位置特殊,要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作为重要改革举措,在‘护城河’建设中发挥作用”。要推广宽城和承德法院经验,着力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全省落地生根。他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建立并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有效解决矛盾与冲突的需要、有效发挥法院职能的需要、有效促进基层国家治理的需要。二要优化法院内外资源配置,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升级换代”,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社会矛盾解决的方法与路径。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推动、社会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纠纷解决新格局。要坚持诉讼与非诉讼衔接配合,形成诉内审判秩序和诉外社会秩序两个良性循环。要充分发挥“一乡一庭”平台作用,积极推进多元矛盾化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三要加强法院和社会各部门的协作与配合,明确标准以及要达到的效果。要实现矛盾纠纷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建立并完善协调联动的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实现信访形式好转和社会对抗减弱。 (河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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