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河北省定州市安会同村借证行医 看病医生没资格”的问题。省卫生计生委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我监督人员对宏亮诊所下达了“现场检查笔录”、“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负责人刘宏*和安*做“询问笔录”,刘宏*表示:从7月17日开始停业,不再进行诊疗活动,也不再雇佣安*。并对药品和诊疗器械打包。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河北省定州市西城区安会同村安某无证非法行医3年多。卫生局执法检查,安某出示别人在安会同村注册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请问那个人是谁?为什么3年多来没有给安会同村村民看过病,没有人见过他。一直在执业的是没有执业资格的安涛,如今非法行医活动扔在继续,因有别人的许可证卫生局也不予查抄。请问还有没有地方管?还有没有法?有没有正义?有知情的朋友请帮忙转发上级卫生部门,谢谢! 省卫生计生委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2015年7月15日,接省卫生计生委转发的网友举报,要求对定州市西城区安会同村安某无个人资质行医一事进行查处,我所医疗监督三科于7月16日对安会同村安某诊所进行检查。 现已查明:西城区安会同村安某诊所位于该村大队内,现场检查,该诊所出示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负责人为刘宏*,审批时间为2012年11月7日,到期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诊疗科目为内科。副本校验记录显示2013年、2014年未进行校验。现场检查时负责人刘宏*在诊所内行医,刘宏*,男,2005年助理临床执业医师。 举报信中反映的安某真实姓名:安*,男,安会同村人,临床中专学历。与负责人刘宏*属于雇佣关系。检查过程中,安*不能出示个人资质。我监督人员对宏亮诊所下达了“现场检查笔录”、“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负责人刘宏*和安*做“询问笔录”,刘宏*表示:从7月17日开始停业,不再进行诊疗活动,也不再雇佣安*。并对药品和诊疗器械打包。 卫生监督员要求诊所负责人刘宏*如果再进行诊疗活动,必须到卫生局相关部门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行校验。并辞退安*,不得在诊所进行任何形式的诊疗活动。同时,我们欢迎广大网友继续对医疗卫生工作给予监督! (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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