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邯郸市城市治安卡口大队处罚单没公章 不合理”的问题,邯郸市公安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因当时处理违法系统出现故障,在打印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未能将公章一起打印出来,造成了处罚决定书上无公章的情况发生,后经工作人员与相关部门沟通,已将该故障排除。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2015年6月26日,我车在接受完邯郸市城市治安卡口防控大队的行政处罚时,工作人员给了一张没有行政执法管理机关公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试问;这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有效? 邯郸市公安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 6月26日当事人陈某志在我大队309西防控中队违法处理室处理违法时,因当时处理违法系统出现故障,在打印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未能将公章一起打印出来,造成了处罚决定书上无公章的情况发生,后经工作人员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时将该故障排除。 (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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