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唐山市组织召开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及下半年工作部署会议。全市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参加了会议,市局李春华副局长到会并作讲话。 会议对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半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一是围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抓好综合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二是继续推进案件质量监管常态机制的建立;三是积极落实省政府法律援助降槛扩面规定,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四是扩大宣传,进一步提升社会影响力。 会议还对如何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何提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了培训,重点对办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全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对16家法律援助机构上报的46本(民事32本、刑事14本)卷宗进行了质量评估。首先,组织评估人员学习了《河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办法》和《河北省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河北省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河北省法律援助案件立卷归档办法》;其次,根据评估人员特长,分为刑事案件质量评估组和民事案件质量评估组,实行“一卷一表、明确评比指标”的方法,统一标准,注重程序,将卷宗质量量化为十大项内容,每人负责1-2项,每本案卷附一评审表格;再次是每个评估人员针对自己负责的项进行综合讲评,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总体上看,上报的大部分卷宗都能按照《河北省法律援助案件立卷归档办法》要求立卷归档,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案件承办人大都未能约谈当事人、未能书面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及诉讼风险;二是个别案卷中没有庭审笔录及代理词;三是个别承办人对案件的代理思路和预判不足,未能尽到审慎提示义务。总体质量较好的单位有:丰南、曹妃甸、滦南。 最后,市局李春华副局长就全市的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讲了四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重要性的认识。要探索建立一套符合我市实际的案前、案中、案后三阶段相结合的动态监控机制;二是扩大服务范围,切实增强服务能力。要全面、准确了解辖区内困难群众在民生方面的法律需求,推动当地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三是注重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人才支撑。落实各项培训制度,制定好教育培训计划,提升培训效果,确保依法执业、规范办案,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队伍整体服务水平;四是注重培育典型,切实增强社会影响力。宣传工作要积聚优势,多用事例说话、用典型说话、用实效说话,增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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