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00余名受害人及群众旁听了庭审。被告人刘某以投资为由共向1600多名被害人非法吸收资金近8000万元。 2011年10月份起,被告人刘某任北京联合视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遵化分公司负责人。该公司在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投资书画、文化风景线为由,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并承诺以固定高额利息作为回报。从2012年7月到2014年4月,刘某任负责人的北京联合视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遵化分公司先后吸收公众存款近8000万元,涉及被害人1600余人。2014年5月,刘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据了解,该公司所吸收的存款,部分汇入北京联合视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部分用于对付本金及利息和分公司的日常开支等,截止到2014年4月,累计对付本金及利息3200余万元,未对付本金470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日庭审,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审理。法院将对该案择期宣判。 (河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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